馬太福音第六章
vi. 有關宗教儀式的教導(六1~18)
那「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五20)體現在兩方面,一個是以激進的新看法來面對與文士密切相關的法律與倫理上的問題,另一個是以新的態度對待法利賽人在宗教儀式上所堅持的繁文縟節(六1~18)。這並不是要取消猶太人虔誠敬神的主要方面,而是要去掉那些浮誇的外表。宗教儀式是用來敬拜神的,不是用來取悅人的。
施捨、禱告和禁食是選來代表宗教儀式的三個例子。猶太教主流派一向把這三件事當作是實踐個人敬虔生活的主要要求(見 Davies, pp.307~315)。伊斯蘭教在這三條之上又加上兩條特殊要求──朝聖和唸經,構成伊斯蘭教的五柱。耶穌也把這三件事看作祂門徒宗教生活的中心內容。馬太分別在三個結構相同的段落中(2~4節、5~6節和16~18節)論述了這三件事,並冠之以前言(1節);可是中間他插入一段長長的關於禱告的題外話(7~15節),使得整個結構有些失去平衡,可能是因為馬太把耶穌在不同場合下說的話編在一起,為組成一個便於記憶的耶穌教訓的單元。
1. 這一節把這段話的意思言簡意賅地概括起來,表面看來似乎與五16有矛盾,其實這裡所指責的是那種虛誇炫耀的作風,特別是實行宗教儀式時所表現出來的浮誇炫耀。〔在這段裡,善事倒是 dikaiosyne{ 的好譯文(通常譯作「義」),因為它既取了五20所 說的「義」的內容,又把它用到了宗教儀式的遵守上,不再指倫理學上的順從,而概括地指下面要談及的施捨、禱告和禁食三件事。〕一個門徒的生活,不可避免的 是公開的,這並不錯,但是這並不等於他有資格來炫耀自己在信仰方面的虔誠;有的人生活美好,為人虔敬,有目共睹,還有人挖空心思去賣弄,以贏取一個虔敬的 名聲,這兩者可有天壤之別。其異不僅在於動機不同,還在於結果相背:前者給神帶來榮耀,後者只顯示了自己。
賞賜也是不一樣的。請看五12賞賜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 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在下面的三個分段裡,賞賜一詞各出現兩次(即2、4、5、6、16、18各節。和合本把第4、6、18節中的 reward 譯作報答──譯註)。那些炫耀賣弄的人,得到了他們所要得的,即世人的賞識,卻失去了那來自你們在天上的父的真正賞賜(見五16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 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這一觀點在第六章裡尤為突出)。
2. 猶太教把施捨看作是教徒的義務,不是可做可不做的善舉(參,申十五7~11;詩一一二9)。到公元一世紀的時候,以施捨賙濟窮人的工作已經組織得相當有序了。耶穌要求祂的門徒們慷慨地,但不是大吹大擂地去施捨。不可吹號是個隱喻,在其他古文獻中也如此用,表示做事時大造聲勢引人注意,其實吹號和施捨有什麼聯繫,從未見到過證明。假冒為善的人是馬太習用的詞,用在這裡和第5、16節 都是專為刻畫法利賽人虛張聲勢的虔誠。到第二十三章,假冒為善幾個字已經成了文士和法利賽人特定的標籤了。希臘語裡這個詞原意「演員」,其內涵與表現相距 確實不遠:他們本來就是在表演嘛。這裡所談的假冒為善就是這個意思,倒不是什麼有意的虛偽,儘管在其他地方也有指虛偽(二十二18)或至少是言行不一的(七5,十五7)。這樣演戲的目的是他們要得人的榮耀,並從榮耀裡得到全部的賞賜(misthos 直譯「工錢」,即所掙的錢)。得了(apecho{)是個商業用語,即如數收訖,換句話說,就是再沒有可望於將來得到的了(參,路六24的用法,另路十六25也用了同義詞 apolambano{)。
3~4. 與之相反,門徒如在暗中施捨,定會得到賞賜(不是掙來的報酬,而是神給的恩典,與施捨相比,是不成比例的大,見五12註釋{\LinkToBook:TopicID=143,Name=iii. 使徒之與眾不同(五11~16)}),這賞賜不是來自人,而是來自(獨自)在暗中察看的你的父親。強調的重點是賞賜的來源(和質量),與假冒為善者所得「酬報」的來源(和質量)不同,並不強調賞賜的方式;不像晚期的 AV 版本裡有「公開地」字樣,古老的版本裡根本不提天父的賞賜是不是公開的,連是否在地上賞賜都不予說明。
5~6. 結構與第2~4節的極相似,關鍵的詞語也相同,故可見上。會堂裡的禱告由一名會員站在前面領,被請領禱告是很光榮的,因為這表示他在會眾中間是傑出的。禱告通常不在十字路口上進行,不過耶利米亞說,一個嚴格奉行午禱的人,很容易有計畫地安排好自己活動的時間,在最合宜的時候走到人最眾多的場所去(NTT, p.187)!反之,一個門徒應在「倉房」(tameion,參,路十二24)裡禱告。那是一間內室,不與其他房間相通,可能沒有窗戶,也可能是全住宅內唯一可以上鎖的房間;所以俗話稱隱蔽之處為內室(路十二3;參,太二十四26)。這句話是模仿以賽亞書二十六20(tameion 一詞在七十士譯本裡出現),作為隱蔽起來的意思。耶穌在這裡並不是禁止當眾或與眾人一起禱告,不過那樣的禱告太容易產生炫耀的傾向。禱告的根本是門徒與父的交通。
7~8. 在第16~18節論第三種宗教儀式之前,談的都是禱告,涉及面很廣,包括告誡人們不要機械地禱告(7~8節)、主禱詞(9~13節)和對這一禱告的一點補充意見(14~15節)。首先說的已不再針對「假冒為善的人」,而是反對像外邦人那樣禱告。外邦人禱告的特點是用一些固定刻板的祈禱詞和難懂的咒語,準確重複這些話的次數比禱告者的態度和意向更為重要。用許多重複的話是希臘詞 battalogeo{ 的翻譯,該詞在當時的文獻裡,再沒有別的意思,恐怕是為表示「喋喋不休」而特意創造的一個象聲詞吧;它與希伯來語的 ba{tel(「空洞無物」)很像,這能幫助我們更深刻地理解其意。顯然這裡強調的是說出的話的質量而非數量。耶穌既不禁止禱告中的重複(AV 譯作「毫無意義的重複」是無根據的;耶穌自己也重複,太二十六44),也不反對禱告中用固定的格式(9~13節正是一例),所反對的是無思想、機械式的禱告。神不是回答那很多的話,而是回答那祈求神、依靠神的態度。
9~13. 主禱文在路加福音十一2~4裡記載得略短,一般認為馬太的版本代表的是,基督教禮拜儀式推廣的第一階段所用的版本,後來加上三一頌辭將它補充完全(見13節註釋)。不過,羅梅耶(Lohmeyer)的觀點認為,耶穌是在兩個不同的場合,教了不同形式的禱文;這也不是不可能的。路加福音的那段話,是有人特別請求耶穌教導如何禱告的情況之下說的,馬太福音則是耶穌一般談禱告的性質時講的。
近來,對主禱文有一種流行的解釋,即這篇禱文(甚至包括路加的版本在內)反映的是門徒們對神國降臨的渴望和準備,所以基本上是末世性質的。實際上,每個句子都可以這樣來解釋。但是,歷世歷代以來,基督徒使用這篇主禱文並沒有特別著重末世的含義,這一事實說明它也實用於門徒每日之所想(當然也包括渴望神的勝利),這點甚至更為主要。
這篇禱文是給門徒用的,只有他們可以稱神為「父親」。門徒們集體禱告時用它也很合適(第一人稱代名詞全是複數)。當時猶太教作禮拜時所用的幾種禱告辭都與這篇差不多(看 A. H. McNeile, p.77,可見到一些例子),更可以說明這篇禱文的用途之一,是作為基督徒崇拜時的禱告文式。但這絲毫也不排除我們個人禱告或小組禱告時以它為模式或總結,這樣做實際上已使許多基督徒擺脫了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方式,而我們的禱告離開了這篇禱文是很容易以自我為中心的。
9. 所以一詞表示下面的主禱文與上一節有關,是傾吐對上一節所說的神的慈父般關懷的理解,所以與外邦人的禱告(7節)不同;希臘文版本裡著重強調「你們」更突出了這一不同。路加版本中「父啊」的稱呼就等於「阿爸」,標誌耶穌與神有著不同一般的親密關係(可十四36)115。馬太福音裡用的是我們在天上的父,不那麼突出醒目,但(比簡單的「阿爸」)顯得更為虔誠,在一些猶太教徒的禱告中也這樣用。這稱呼強烈地表現了門徒對神的態度中所存的張力:祂既在天上,是超越物質世界、主宰宇宙的全能真神,然而卻又是我們的父親,關懷著每個門徒的需要,和他們的關係親密無間。
這句下面有三個並行的「願」句,前兩個和猶太會堂裡使用的禱文(Qaddish)十分相像:「願祂的大名在祂所創造的世上,按照祂的旨意得到稱頌,並被尊為聖。願祂的國在你們活著的時候降臨……儘快地、儘早地統治。」願人都尊繝的名為聖不只是一句尊崇的話而已(hallow 意為「使神聖」或「尊為聖」,見 BAGD, p.9a)。名所代表的是神向人啟示的祂自己(在舊約中這類情況何其多啊,如:申二十八58;賽三十27等)。所以,這句話表達兩種渴望,渴望看到今日世人真正尊崇神為神,也渴望世人都認識神為自己的主的那日終究來到。
10. 願繝的國降臨是整個禱文中最明顯帶有末世意味的語句。它至少包含神終將統治全地的渴望(見導論Ⅳ B 「基督論」第 (iii) 段B 基督論}對「神國/天國」思想的解釋)。其實,神的國在耶穌的傳道中已經在某種意義上降臨了(見三2註釋施洗約翰的傳道工作(三1~12)}),一個門徒所應持續關心的不只是國度最終的建立,也是它漸進的推展。願繝的旨意成全也同樣有兩重意思:人對神今天行在世上的旨意的順從(參二十六42, 耶穌也說了同樣的話)和神救世目的的徹底實現。這篇禱文是要求門徒呈獻的最嚴格的一篇,對他們每日的言行均有著重要而深刻的含義。如果把這三句祈求看作是 純末世意義的,那就大大地貶低了它的價值;如果把這三句祈求看作是純倫理性質的,那就抹殺了作為新約門徒主要動力的「蒙福的希望」。這三個句子的後面,以短語在地上如在天上作為結束,若看前面三個句子安排得如此勻稱,後面的短語似乎應看成與前面三個句子都有關連,不單是最後一個句子的延長。確實可以看到,三個句子都有雙重意義:敬拜神、與神和諧一致不僅應驗在天上,而且也逐漸完美以至徹底實現在地上。禱文囊括了神全部宗旨和計畫的實現,不過它的焦點既不在現在,也不在未來, 而集中在神的身上,神的榮耀應是門徒們最先、最深切關心的,應重於他們自己的切身之需。
11. 繼歸榮耀與神的三句禱辭之後是三句為門徒需要的祈求。我們日用的飲食代表物質需要,不過日用的一詞意義不太清楚。希臘字 epiousios 大概只出現在一本殘缺不全的埃及帳簿裡,這本帳簿在十九世紀出版過一次,隨後又失落了!人們曾根據推測的不同詞源,提出多種譯法,有三種似乎可用。 (a) 「該日的」,故日用的,可能聯想起在曠野日復一日吃嗎哪的情景。 (b) 「餬口所需的」,參看箴言三十8,「賜給我需用的飲食」,這個字在帳簿的殘片中大概就是指每日的「配給量」。 (c) 「來日所需的」,是當今最受歡迎的一種譯文。據耶柔米(Jerome)提供,馬太福音的一個早期亞蘭文版本就是照這個意思譯的,更加支持了這種譯法。 (a) 和 (b) 的譯法指的是一回事,即祈求得到當日的物質需要, (c) 則有兩重意思,其一與 a、b 相近,即祈求得到來日之所需;其二給「來日的飲食」加上一層末世的意義,指的是期待中彌賽亞的筵席(見八11註釋{\LinkToBook:TopicID=162,Name=ii. 百夫長的僕人(八5~13)})。如果對全篇禱文從末世學角度來理解,那麼好像就應該是最後這個意思(見 Jeremias, NTT, pp.199~201)。不過,所求的是將飲食今日賜給我們(路加的版本更是求「天天」賜下),含有每日供應的意思在內,至於所需的是今日的還是明日的飲食就不重要了。這一祈求與第25節以下並無矛盾,因為事實是這些需要已全在禱告中交託給神了,憂慮已經全無必要。
12. 債在亞蘭文裡是一個表示罪的普通詞,字面意義為欠款,就這樣直接用到希臘語中(路加用了普通的「罪」字,但後半句仍有債的意思)。這裡泛指一般的罪,第14~15節裡用了一個非常普遍的詞過犯(trespass,直譯為「錯誤」),便很清楚了。馬太本節後半句的免了看似正確的寫法,儘管許多手抄本都改用了現在時式(路加亦然),以避免一種誤解,好像神是否饒恕我們取決於我們是否先饒恕別人似的。實際上馬太所用的過去式背後很可能是亞蘭文的完成式,而後者可以用於現在的時間(「正如同我們赦免虧欠我們的人」,見 Jeremias, NTT, p.201),這麼說,路加的現在式就更符合語言習慣了,而馬太的過去式多少有「閃語」的色彩。其實,關鍵並不在於饒恕的先後,而在於一個不饒恕別人的門徒卻祈求饒恕,這種禱告怎能說是真誠的呢?這點第14~15節將給予解釋。
13. 禱文在祈求了物質的供應和對前罪的赦免之後,有兩句話是祈求保守我們以後不犯罪的。peirasmos(誘惑)譯作「試探」更好(參前,104頁)。神並不「誘惑」人去作惡(雅一13),但有時卻讓祂的兒女經受試探。可是,門徒們知道自己軟弱,不應該追求這樣的試探,反而應該禱告,求神免除他們身處受試探的境地。如果一旦面臨他們所最畏懼的場合,就應祈求被救脫離凶惡(或「那惡者」──如五37;兩種譯法都差不多,用哪個對意思的理解都無大影響)。兩句話強調的都是門徒的軟弱,因而必須依靠神才能避免犯罪;當然禱文的視野中依舊包含末世爭戰的威脅在內。
人們熟悉的三一頌雖在路加福音的任何章節裡都沒有出現,但在馬太福音很多早期手抄本和各種版本中都出現在本節,形式大同小異。可是,在一些最能證明馬太 福音在第二世紀便已使用於教會不同方面的早期重要版本中卻沒有這句話,就不得不使大多數學者認為,原版本裡沒有這句話(固然使用的年代很久,使用的面也很 廣)。看來,這篇禱文從起初給人們用時,這句作為結束語的三一頌(大多猶太禱文中必不可少)似乎就是靈活處理的,很可能用作會堂聽眾的應答句。我們現在用 的形式(仿照代上二十九11~12?),大約在第二世紀便逐漸成了禱文的一個組成部分。至於在耶穌的年代有沒有這句話或類似的話,我們不敢肯定(Davies 對這點有著異乎尋常的肯定判斷,請看pp.451~453)。
14~15. 這是對第12節的註解,但還沒能把禱文中的隱義談清楚。這句話本身可能還須從十八23~35得 到解釋,那裡對我們饒恕人和我們得饒恕之間的關係有圖解般的闡述。倒不是說饒恕人是得饒恕的前提條件,只是說饒恕不能是單方面的行動。神賜給人各種恩惠, 要求人盡他應盡的義務,饒恕也是其中之一,神賜饒恕於人,要求人也要這樣做。出於其他任何動機來祈求饒恕都不是真誠的。我們施的饒恕和我們得的饒恕毫無疑 問是成正比的,十八23~35說得清楚。
16~18. 繼有關禱告的段落之後,用與第2~4、5~6節同樣的結構和同樣的關鍵詞語來談第三個例子(見2~4節註釋)。禁食有法定日(如贖罪日和其他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節日)和自定日(集體定或個人定)的禁食,均為猶太教徒宗教生活中十分重要的部分(見 NBD, p.373,「禁食」條)。克己的法利賽人一個禮拜至少禁食兩次(路十八12),並四處張揚。aphanizo{ (弄得難看)的字面意思是「裝扮得認不出來」(19~20節譯作 consume ── 損壞),生動地表示或將頭遮蓋,或把臉塗抹上灰土,叫人認不出來。門徒們不應如此,禁食時應跟平時一樣清潔、喜樂〔塗抹油膏(和合:「梳頭」)是一般的梳 妝,不一定表示什麼特別的喜慶,並不在禁止之列:佯裝的狂喜則要不得,它像「假冒為善者」一樣虛偽!〕。耶穌估計,祂死後門徒們定會繼續禁食,事實也確是 如此(繼續見九14~15的註釋{\LinkToBook:TopicID=170,Name=x. 有關禁食的提問(九14~17)},並參,徒十三2~3,十四23)。
115 請特別看 Jeremias, The Prayers of Jesus(1967), pp.11~65;欲略,請看 NTT pp.62~68, 197.
vii. 論門徒對物質財富的態度(六19~34)
前面兩大段落介紹了耶穌的教訓,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的教訓和實踐有著經緯分明的差別。現在,從六19到七12,要從正面更直接地談一個真正的門徒所應樹立的各種態度,即那「更大的義」,這才是使他突出於眾人之上的良方。首先,是一系列原本顯然是獨立的言論(路十二33~34,十一34~35,十六13,十二22~31可見到相同的言論),編在一起以加深給人的印象,全是要求門徒遠離物質的追求,把向神忠誠擺在第一位。
19~20. 第1~18節將地上的報答和天上的賞賜作一對比,自然地引出這段如詩一般便於記憶的話,把地上的財寶和天上的財寶加以區分。十九21用了類似的話,使人認為可能這裡專指要施財濟貧吧(參,路十六9以理解使用世上的錢以求得天上賞賜的思想),其實這裡所指的範圍要更廣一些。天上的財寶是藉著在生活各個方面順從神而「積儹」起來的,那是把神放在一切之上的門徒所得的賞賜。地上的財寶不能永遠保住,也不能令人永遠滿足;地上的財寶可能被蟲子咬壞〔bro{sis 是個表「蝕」的普通詞,可能包括被老鼠咬壞,被蛀蟲蛀壞等,比銹壞(希臘字 ios)更確切〕,也可能被賊偷去。
21. 耶穌最關心的並不是門徒的財富,而是他們一心的忠誠。第24節講得清楚,物質主義與對神的忠心是對立的。財產積儹得多了,就會產生危險,因為財富就要來支配一個門徒的忠心,物質的極大豐富就會滋生物質主義。
22~23. 這句意義深奧的妙語放在這裡,是為加強前面第19~21節和後面第24節兩段經文的意思,即號召對神有純一的忠心。眼睛就是身上的燈有兩重含義:眼睛是「窗」,亮光通過它進入人體〔所以 RSV 用 full of light(充滿光明)和 full of darkness(一片黑暗)來代替「光明」和「黑暗」兩個形容詞〕,和眼睛為身體辨別方向。不管是哪個含義,眼睛的效果全取決於是否瞭亮(haplous)。Haplous 的字面意義是「單一的」,七十士譯本用它來翻譯 tm 這個表示「完美」、「完全」之意的字根,表示「純一的」忠心時,常常使用這個字根。所以「單純的眼睛」比喻完全奉獻給神的生活。不過,haplote{s 在新約裡還有寬宏慷慨的意義(羅十二8;林後八2,九11、13;參,雅一5),它的微妙含義可以用「邪惡的眼」(RSV 譯作 not sound ──昏花的)來反證。邪惡的眼通常用來表示妒忌,也表示吝嗇(如:申十五9;箴二十二9;太二十15以及許多猶太書籍裡)。這裡好似故意用了 haplous,一語雙關,一方面指純一的忠心,另一方面也指寬宏慷慨,即對物質享受的淡漠態度。兩個意義交織在一起,貫穿在整個段落之中。
瞭亮的眼睛帶來的是光明的全身。全身代表整個人,如果燈能為身體辨別方向,意思就是能引導人渡過有目的的,奔向真正目標的一生。反之則是黑暗的一生,如同盲人的一生,因為自私自利的「惡眼」不能提供光亮來引路。
24. 事奉的字面意思是「為奴」;一個人可以很好地為兩個僱主做事,卻不能同時屬於兩個主人。所以忠心不二這個主題再次得到了強調。動詞惡的概念在這裡和在聖經其他地方一樣,是相對的,不一定理解成恨惡到置之死地而後快的程度,對這個更忠心,就等於惡那個了(參五43註釋{\LinkToBook:TopicID=151,Name=(f) 論愛(五43~47)})。另一個主人是瑪門,亞蘭文 ma{mo{na{~ 的基本意思是「財利」。瑪門不是一個人名(彌爾頓把它人格化了),有時它含有不義之財的貶抑之意,但在他爾根註釋中通常加上 dis%#qar(「靠欺騙而得的」;參,路十六\cs169、11)來表示。ma{mo{na{~ 一詞本身是個中性詞,箴言三9的他爾根註釋說「以你的財物尊榮神」,申命記六5的 巴勒斯坦他爾根註釋本甚至說「你要……拿出你的全部財物愛耶和華你的神」。在昆蘭古卷和米示拏中均可看到這種中性的意思。所以說,忠誠的對象並不是不義之 財,而是物質財富,不管它的得來是多麼合理合法。人可以用它來事奉神,但它本身也能要求人忠心地來事奉它。瑪門在這裡代表的是物質主義的原則,對它的忠心 和對神的忠心是針鋒相對的。
25. 本章往下論的是「憂慮」。Merimnao{ (「憂慮不安」)主要指的是一種精神狀態(「過分擔心」)見 AB)。憂慮無疑會帶來發狂的行為,不過耶穌指的主要是內心的活動而不是實際的行動(見 Jeremias, PJ, pp.214~215),因為前者是與信仰產生矛盾的開始。不要「憂慮」並不排斥盡責和關心,也不等於不再為自己和他人提供物質所需,耶穌在這裡更沒有不讓我們去工作(見26節 註釋)。耶穌所叮囑的,和前幾節所說的一樣,是要有主次輕重之分。這段話的基本信息是「要把握住第一位的」,意即「神是第一位的」,有了這點認識,對物質 需要的思慮就不能來佔據這主要的地位了,而通常門徒對物質需要的思慮恰恰是太多太多了。我們憂慮的事情,即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應被看作次於它們所供養 的身體和生命,下面幾節就要講這樣一個道理:既然神給了人生命和身體,祂就必然為人提供支持身體和生命的所需。本節所提的衣、食兩件事將在第26、28節裡分別用大自然的例子予以闡釋。
26. 這幅無憂無慮的圖畫,如果完全由字面來理解,就會認為,作個門徒既不必種也不必收了。其實不然。事實是神知道連飛鳥也有食物供應給它們,門徒不是比飛鳥貴重得多嗎!神不要我們憂慮,並不是不叫我們工作。連飛鳥尚須盤旋覓食,關鍵是有食可覓,而這些食物是由你們的天父所預備的;對這句話的深刻理解,就是醫治憂慮的一帖良藥了。
27. 憂慮在任何情況下都毫無用處。它不能使壽數多加一刻,(只能減少!)he{likia 的標準詞義是「年齡」、「壽數」。在路加福音十九3裡這個詞清楚地指「身量」,而且 cubit(肘)是身長的度量單位,這就更明顯地支持了這個意思(AV、RV、NEB 都譯成 cubit)。可是,一肘(46公分)對增高一個人的身量實在不是個小數目(有誰會如此期望呢?),不像是這裡的上下文及路加福音十二6所切求的。類似舉證請參看詩篇三十九5,這是將長度單位應用來衡量我們「一生年數」的例子。
28~30. 與第26節平行的第二幅圖畫,同樣不應被誤解為可以消極怠工、游手好閒,它是又一次由小喻大來論證神對祂兒女的關懷。野百合花並不專指某一品種的植物,因為到第30節裡就成了野草,丟在爐裡當柴燒的乾枝。籠統的用野生植物表示神對祂所造的物尚且如此慷慨地裝飾,我們又何須為自己穿什麼而憂慮呢?這種憂慮表示小信,小信一詞馬太在其他地方也使用過,都是在需要物質的情況下,門徒對耶穌失去信心的時候(八26,十四31,十六8,十七20)。在馬太看來,信心就是實實在在地倚靠天父和耶穌的看顧與能力(參八8~10,九2、21~22、28~29等等)。憂慮正是信靠的反面,故門徒應警心滌慮。
31~32. 外邦人的特點便是對物質需要最為關心。照五47和六7來看,該詞與其說用來區分民族,不如說區分宗教信仰。外邦人不信神,不知道有一位天父,所以他們沒有醫治憂慮症的良藥,更無法剷除觀念中的物質主義。反之,門徒明白,他們的父親知道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他們的信心使他們知道,天父會而且能把所需要的一切給他們。第7~8節說到門徒和「外邦人」在態度上有明顯的不同,就是因為門徒有這樣的認識。外邦人不但自己焦慮不安,又以他們喋喋不休、空而無信的禱告令他們的諸神也不得安寧。
33. 本節是自第25節以來的高潮。這裡不再從反面強調問題(「不要為……憂慮」),而要求門徒從正面積極的對待,否則仍免不了要產生憂慮。他們應將注意力始終如一地集中在求祂的116國和祂的義上面(求用的是現在祈使語氣,表示是一個持續不斷的動作)。對「神國/天國」的解釋,請看導論Ⅳ A 「基督論」第 (iii) 點{\LinkToBook:TopicID=118,Name= B 基督論},原書第42~44頁;本節的要旨就是要時時刻刻服從神的主權,順從祂的旨意,儘管也絕不排除要期待並致力於祂國度的最終降臨。同樣,祂的義(路十二31同樣的句子裡沒提祂的義,這裡用了是為表現馬太對門徒實踐的特別關注)是指神在現時所要求的生活,並不是指神最後的「伸張正義」或「救世」之舉。所以,本節要求向神做出許諾:去尋求神的旨意,按照祂的旨意去做,把自己與神的目的完完全全結合起來。這一許諾必須擺在首位,不能被物質需求擠掉。再者,我們堅信,只要我們把神放在第一位,我們的物質需要(這些東西與第32節的「這一切東西」相呼應)全能加給我們。所以說,對物質的憂慮只能使人心煩意亂,故而完全沒有必要。
這一高潮的積極態度清楚地表明第25節以下既不是鼓吹高枕無憂,無所事事,嘻嘻哈哈的人生觀,或聽憑現狀的宿命論;也不是號召糟踐詆毀人身及人身之所需,認為可以置之不理、棄之不顧。這幾節要求門徒專心致意地去追求他真正的目標,其他的操心是次要的(儘管合理合法),應該讓路;同時,這幾節還告訴門徒,如果他將這首要之事放在首位,其餘的事神定會看顧。
34. 儘管不要憂慮的呼召把這一節與前面數節銜接起來,可是這節要談的題目有點不同,第25~33節談的全是豐富的供應,而不是難處,這節卻要談橫在前頭的難處。誠然,神供給我們之所需是毫無疑問的,但卻不保證人一生不出一點問題,這正是一個很有益的提醒呢。但,問題尚未出現,就先憂慮重重,完全沒有必要;神知道我們將遇到的問題和難處,到時候必來處置和安排。參看雅各書四13~15。
116 許多手抄本直截了當地用「神的」,不過兩種譯法的意思都一樣清楚。──《丁道爾聖經註釋》
馬太福音第六章
基督徒生活中要求回報的動機(六1-18)
我們一開始念到第六章的頭幾節,立刻就會遇到一個最重要的問題: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回報的動機佔有甚麼地位?在本段經文中,耶穌三次提到上帝要報答那按照上帝的意思去服務的人(太六4,6,18)。這是一個極重要的問題,我們必須在詳細研究本章經文以前,先停下來查考。
常說在基督徒的生活中絕不應該有索取報酬的動機。我們必為善而行善,德性的本身就是報賞,因此獲得報酬的觀念必定要從基督徒的生活中完全擯除。從前有一位年老的聖徒,他常說要用水完全撲滅地獄的火,用火全部燒毀天上的喜樂;使人不為其他,只為善而行善,賞罰的觀念,就可以全部從生命中消除了。
表面上看來,這是一個十分美好而高尚的觀點,但並不是耶穌所持的觀點。我們早已在這段經文中看到,耶穌三次提到賞賜。正確的施捨,正確的祈禱與正確的禁食, 都會得到賞賜賜。在耶穌的教訓中,這裏所提到的賞賜的觀念也不是僅有的例子。祂提到那忠心忍受逼迫的人,忍受侮辱卻不懷怨的人,他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 (太五12);祂說凡因門徒的名,把一杯涼水拿給弟兄中最小的一個喝,就不會沒有賞賜(太十42);才幹比喻中至少有一部分,論到忠心的服務,將會得到賞賜(太廿五14-30)。最後審判的比喻,明顯地指出:賞賜與懲罰是按照我們對別人的需要的反應而定(太廿五31-46)。耶穌顯然是毫不猶疑地使用賞賜和懲罰的字眼。我們一定要小心留意,不要以為自己在賞賜方面的想法,比耶穌更加屬靈。我們必須要注意幾件十分顯明的事實:
(一) 任何一無所成的行動,就是無用與無意義的行動。這是生活中一個很明顯的原則。沒有目的的良善,就是無意義的良善,有話說:『一件事除非在某方面有好處,否則就一無是處。』基督徒的生活若不是有一個獲得喜樂的目標,就完全失去它的意義。凡相信基督的道路與基督的應許的人,決不會相信良善除其本身以外,不會有任可結果。
(二) 從宗教的觀念中排除賞罰,就等於斷言世界至終是不公平的。說明善人與惡人同樣的結局是不合理的,因為那是等於說上帝並不在乎人的好壞;再坦白一些,等於說 行善是沒有意義的,一個人所以要過一種生活,不過另一種生活,也是沒有持殊理由的。完全將賞罰廢除,等於就是說上帝既不公義也不慈愛。
要使生命有意義,必須要有賞罰,赫斯曼(A. E. Housman)寫道:
『那邊,晨光燦爛
太陽上升,因此我必須
洗嗽、穿衣、飲食、喝水、
觀察、說話、思想、工作,
上帝知道那為的是甚麼?
我時常這樣的洗嗽、穿衣,有甚麼用處呢?
讓我躺下,休息,
我曾千萬次的竭盡所能,
還要全部從頭做起。
如果沒有賞罰,這首詩所表現的觀點就是真的了。行動是無意義的,所有的勞苦都是虛空,如同捉影捕風。
(一)基督徒對回報的觀念
在論及與基督徒生活中的回報有關的觀念時,還有幾件事要弄清楚:
(甲)耶穌所說的賞賜,並不是指物質方面。在舊約中良善與產業確有很密切的關係。如果一個人成功,如果他的田地肥沃,收成豐富,兒女眾多,財產鉅大,就證明他是一個好人。
約伯記之中就有這個問題。約伯遭遇不幸,他的朋友來跟他辯論,認為這個不幸是他犯罪所造成的結果。約伯卻極力否認這個罪名,以利法說道:『請你追想,無辜的人有誰滅亡?』(伯四7)。比勒達說道:『你若清潔正直,它必定為你起來,使你公義的居所興旺。』(伯八6)瑣法說道:『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唯願上帝說話,願祂開口攻擊你。』(伯十一4-5)約伯記主要就是描述良善與物質興旺聯繫在一起的矛盾觀念。
詩人說道:『我從前年幼,現在年老,卻未見過義人被棄,也未見過他的後裔討飯。』(詩卅七25)『雖有千人仆倒在你旁邊,萬人仆倒在你右邊,這災卻不得臨近你,你惟親眼觀看,見惡人遭報。耶和華是我的避難所,你已將至高者當你的居所,禍患必不臨到你,災害也不挨近你的帳棚。』(詩九十一7-10)耶穌的話決不是指這個意思;耶穌應許給祂門徒的決不是物質上的興旺。反倒應許他們受審、災難、痛苦、逼迫、死亡。因此耶穌決不會想到物質上的回報方面。
(乙) 第二件必定會記得的是,至高的賞賜決不會臨到一個尋求賞賜的人。如果一個人經常尋在尋找報答,時常計算自認為能夠賺到的,他反而會失去他所尋找的報酬,因為他對於上帝和人生有錯誤的看法。一個時常計算報酬的人,是把上帝當作一位審判官或會計師,尤其是以律法的觀點來看人生。他總是在想做多少,賺多少。他用帳簿上借方與貸方的比較來看人生,他總是想在上帝面前報帳說:『我已經做了這麼多,現在我要求報酬。』
這觀點基本的錯誤,是以律法而不是以愛來看人生,假使我們深切熱誠地、謙卑無私地愛上一個人,我們一定會認為,即使把我們所有的一切都給了他,仍嫌不夠;即使把太陽,月亮、星星也給了他,也不能報答他的恩惠,凡在愛中的人,常會感到虧欠,他心中不會有索取報酬的意念。人若以法律的觀點來看人生,他可能隨時想 到他要得疬的報酬;人若以愛的觀點來看人生,得報酬的觀念決不會進入他的心中。
基督徒的回報偉大的真理乃是──凡尋求回報,並計算應得報酬的人,反而得不疬;凡純綷以愛為動機,從不想到他配得上任何酬的人,卻要真正的得到。令人希奇的是報答是基督徒人生的副產品,又是最終的結果。
(二)基督徒的報酬
我們現在必須要接下去問道:基督徒人生的報酬是甚麼呢?
(甲)一開始我們要先注意一個基本而普遍的真理。我們已經看到耶穌基督根本沒有想到物質方面的賞賜。基督徒人生的報酬是單單給予屬靈人的報酬,屬物質的人並不認為這是一種報酬。基督徒的報酬只給予基督徒。
(乙)基督徒的第一件報酬就是滿足。 作正當的事,順服耶穌基督,不計較得失地遵行祂的道路,總是帶來滿足。人若作正事。順服耶穌基督,可能會失去他的財產、地位,甚至終於被關於監獄;他也可 能成為不受歡迎的人,孤單、受人批評,但是他仍有內在的滿足,且遠勝過他在物質和肉體上一切的損失。這種滿足決不能以屬地的幣值來衡闉量,在今世是無可比 擬的,它所帶來的是生命的冠冕。
詩人喬治霍布特(Geroge Herbert) 跟他的朋友們在一起組織一個小型的管弦樂隊,時常相聚在一起練演奏樂器,他是其中的會員之一。一次他正要去見他的朋友,走到半路上看見一個運貨的車夫,他 的車子深陷在溝渠泥淖之中。喬治霍布特把他的樂器放在一邊,去幫助這個人。花費了很長的時間才把車子從泥漿裏面拉出來,他自己弄得滿身是泥。他趕到朋友家 時,已經錯過了練習時間。他把遲到的原因告訴他們。一位朋友說:『你錯過了所有的音樂。』喬治霍布特微笑疬說:『可是我在半夜裏會歌唱。』他已經有了滿 足,因他做了像基督那樣的事。
文歌脫佛烈(Godfrey Winn) 提到一位英國最有名的整容專家,在戰時,他放棄了每年可賺十萬英鎊的私人業務,把全部時間用來重整在戰時受到火灼與殘肢的空軍人員的臉面和身體。文歌脫佛 烈對他說:『麥克,你有甚麼野心?』他回答說:『我要作一個好工匠。』一年十萬英鎊與圓滿完成無私的工作所得到的滿足比較,實在算不得甚麼。
有一次,一位婦人在路上遇見伯明罕的戴爾(Dale of Birmingham)。她說:『戴爾博士,上帝祝福你。』可是她堅決不肯奉告她的名字,她只是向他道謝,為他祝福,然後走了。戴爾一時感到十分沮喪。『可是,』他說:『霧散了,陽光照射,我呼吸到上帝山上新鮮的空氣。』在物質上他雖然並不富足,但這位傳道人發現他已經幫助了一個人,而得到極大的滿足,他已經得到了莫大的財富。
基督徒的第一件回報,是世上的金錢所買不到的滿足。
(丙)基督徒人生的第二件回報,就是還有更多的工作要做。基督徒報酬觀念似非而是的地方,就是一件工作做得很好,並不是帶來休息、安慰與輕鬆;卻帶來更大的要永,與加位的努力。在談及才幹的比喻中,那些忠實的僕人所得到的回報乃是更大的責任(太廿五14-30)。 一位教授得到一位真正天份高又有才幹的學生,他決不會讓他空閒,反要把更困難的工作給他做。有天才的青年音樂家要學習艱深的樂譜。第二流球員決不會在三流的球隊裏,讓他輕鬆自在的應付了事;卻要把他放在第一流的球隊,要他盡全力來取勝。猶太人有一句很希奇的諺語,他們說聰明的老師待他的學生猶如:『年輕力壯荷負日增的小牡牛』。基督徒的回報正與世界的回報相反,世界的回報將是一段輕鬆悠閒的生活,基督徒的回報乃是上帝要他愈來愈多的服事上帝與別人。我們的任務愈艱巨,所得到的報酬也愈重大。
(丁)基督徒第三件、也是最後的一件回報,就是歷代以來人們所盼望的──得以見到上帝。 屬世的人,從來也沒想到過上帝;想到與上帝面對面的時候,將是一個恐怖而不是喜樂的經驗。人若走自己的路,就愈來愈與上帝相離,直到最後,上帝竟變成了他 終日躲避不欲見面的陌生人。可是若有人全力追求與上帝同行,順服上帝,並以良善作為他終日追尋的對象,於是他的生命就一日比一日更接近上帝,直到最後,他 將毫無懼怕且滿有喜樂的進到上帝面前,這就是最大的報酬。
善事出自錯誤的動機(六1)
猶太人的宗教生活包含有三大主要工作,它們也是良善生活的三大基礎支柱──施捨、祈禱與禁食。耶穌並不是為這些事來爭論;最使祂煩擾的是人生中,有許多最好的事,卻出於錯誤的動機。
這三件主要的工作,竟是出自錯誤的動機,真是一件希奇的事。耶穌這樣警告:人們倘若只是為自己的榮耀去行這些事,他們就失去了其中最重要的價值。一個人可以施捨,不是為幫助接受施捨的人,只是表現他的慷慨,並在一個人的感恩與眾人的讚美中自我陶醉。一個人的禱告以變成不是向上帝說話,而是對人說話;只是為了讓別人看見他是多麼的虔誠。一個人禁食,可能並不是為了心靈的好處,也不是為要在上帝面前謙卑,只為了要向世人誇耀他那自制的品格。人行善可能只為了鸁得別人的讚譽,增加他自己的聲望,並向世人顯示他是一個多麼良善的人。
耶穌認為這一切的確會使人得到一種酬報。祂曾三次提到這句話,標準修訂譯本譯作:『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太六2,5,16)這節經文最好譯作:『他們已經獲得全部的報酬。』在希臘原文所用的動詞是apechein,這是商界做生意的專用字,表示全數收訖之意,用在入帳方面。例如一個人簽了一張收據給另一個人:『本人已收到(apecho{)榨橄欖的全部租金。』一位稅史,在收據上寫:『我已收到(apecho{)你應繳的稅金。』人若出賣了一個奴隸,就在收據上寫:『我已收到(apecho{)全部價款。』
耶穌所說的是:你若為表現你自己的慷慨而施捨,你會得到人的稱讚,但這也是你全部的收穫,是你全部的款項都已經收訖;如果你的祈禱只為了在人的面前炫耀你的 虔誠,你將得到十分虔誠的好名聲,但也是你全部的收獲,你全部的款項都已收訖;如果人人都知道你在禁食,人們會認為你是一位有節制的修行家,但這也是你全部的收穫,你全部的款項都已經收訖。耶穌說:如果你的目標是要得著世上的酬報,你一定可以得著,但是你決不能得到惟有上帝才能賜下的報酬。你將要變成一個 近視極深的人,緊握住有限的酬報,而失去永恆的報答。
在甚麼情形之下不要施捨(六2-4)
猶太人認為施捨是所有宗教責任中最為神聖的,從『施捨』與『公義』共用同一個字tzedakah可以看出它的神聖程度。施捨與公義簡直就是同樣的一件事。施捨就是在上帝面前積功德,甚至可以贖回並赦免以往的罪行:『施捨總勝於積蓄金銀,因為施捨能救人脫離死亡,能洗淨人的一切罪惡。』(多比傳十二8)
善待父親的,在主的冊必不塗抹他的名,
且能堅定不移的作了贖罪的善事。
你受苦的時候主必記念你的善行,
消滅你的罪惡,如同煖氣消融嚴霜一般。
(便西拉智訓三章十四至十五節)
拉比有格言說:『施捨者比獻祭者更偉大。』施捨在善行中佔第一位。
一 個人要為善就必須專心施捨,這是件自然而不可避免的事。拉比最崇高的教訓完全跟耶穌一樣,他們禁止誇耀性的施捨。『凡在暗中施捨的,比摩西更偉大。』那能 夠救人脫離死亡的施捨是:『接受者不知從甚麼人而得;施捨者不知給了甚麼人。』有一位拉比,他想要施捨,就在身後丟下錢,這樣他就看不到誰把它撿起來。他 們說:『寧可一樣東西也不給人,不要給人東西使他感到羞恥。』有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習慣,與聖殿有關。在聖殿裏面有一個房間稱作靜室。凡願贖罪的人,可以把 錢放在其中;家道沒落的貧窮人,常常暗中從這些奉獻得到幫助。
其實這也像許多別的事一樣,實行起來就跟標準相差得太遠。施捨者常在眾目睽睽之下給予,完全是把榮耀歸給自己,並不是真正去幫助人。在會堂中聚會時,為貧窮人收捐,有些人特別喜歡在別人面前炫耀他們所捐的數目。筢特斯坦(J. J. Weststein) 引證一則古代東方的習尚說:『在東方,水非常稀少,有時要用錢買。一個人若要行善,使他的全家蒙福,他就走到挑水的人那裏,用美妙的聲調對他說:「給口渴 的人喝水吧!」挑水的人把水灌滿他的皮袋,走到市場去,喊疬說:『口渴的人,來喝奉送的水。』施水的人就站在他旁邊說:「我給你永喝,祝福我吧」』這就是耶穌定罪的類似情形,假冒為善hypokrites的希臘字是演員hypokrites;人們喜歡用做戲性的施捨,專為榮耀自己。
施捨的動機(六2-4)(續)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施捨行為後面的幾種動機:
(一)人的施捨可能是出於責任感。他的施捨可能並不是由於他想要施捨,而是因為他感到施捨是他無法逃避的責任。也可能有人會下意識地認有窮人在世,就是為要讓他有盡責任的機會,使他可以在上帝面前立功勞。
凱塞琳卡斯威兒(Catherine Carswell)在她的自傳中,敘述她早年在格拉斯哥(Glasgow) 的經歷時寫道:『人們可能說,窮人們是我們所喜愛的,他們的確常跟我們在一起,我們在特製的社會圈子中被教導去愛護、尊敬並款待窮人。』她回味這句話,是 殷勤中帶疬十足的優越感。施予被當作是一種責任,而且在同時還要給以道德性的教訓,使施予者有一種自高自大的樂趣。當時,格拉斯哥每逢週六晚間,是一個醉 酒者的城市。她寫道:『多年以來,每主日的下午,我父親就到所有的警局拘留所兜一圈,用半塊錢幣把週末的酒鬼保釋出來,使他們不至於在禮拜一早上失去他們 的工作。他要每個人簽字擔保在下週的工資內歸還這半塊銀幣。』無疑地,他做的一切是完全對的,但他是以十足體面的自高自大方式去做,且在施捨中加上道德訓 詞。他很清楚的感覺到自己與那些受助者在道德上大有差別。有一句話論到一位偉大且有優越感的人說:『他願將一切給予人,卻不肯把自己給人。』當一個人以長 者自居而施予,當他時常計算他給予別人多少,當他為責任感,即使為了基督徒的責任感而給予時,他可能慷慨地把東西送給別人;但有一件決不肯給人的,就是他 自己,因此他的給予是不完全的。
(二)人的施捨可能是由於名望的動機。他可能為自己得疬施捨的榮譽而施捨。如果沒有人知道,或者沒有宣傳的價值,他根本就不肯施捨;若不是受到人適當的感謝、稱讚和尊敬,他就會非常不高興。他的施捨並不是為榮耀上帝,卻是為了自己的榮耀;他的施捨主要並不是為幫助別人,而是為滿足自己的虛榮和權力。
(三)人的施捨可能是由於非做不可。他可能會因為內心有滿溢的愛與仁慈,使他除了給予以外,不能做別的事。施捨也可能是由於一個人始終無法除去對需要者的責任感。
約翰孫博士(Dr. Johnson)是一位大有仁慈的人。有一位極其窮困的人名叫若伯特里伏脫(Robet Levett),他原來在巴黎做侍者,在倫敦的貧民區做過醫生。約翰孫自己也曾說過這人的外表與儀態,足以使富人厭惡,使窮人恐怖。後來不知怎麼回事,他就成了約翰孫家庭中的一員。鮑斯威爾(Basewell)對這件事感到十分驚訝,但哥德斯密(Goldsmith)對約翰孫有較深的認識,論到里伏脫時,他說:『他是一個窮困而誠實的人,對約翰孫來說,這樣的推薦已經足夠。他現正在苦難之中,極需約翰孫的保護。』『可憐他』就是進入約翰孫內心的通行證。
鮑斯威爾提到一段約翰孫的故事:『某夜,約翰孫遲歸,發現有一個女人躺在街上,精疲力竭不能行走,他就把她背起來帶回家中,才發現她原來是一個墮入風塵、犯 罪、窮困、疾病的女子。他不但沒有嚴厲的責備她,反而用很長的時間、花費許多的金錢,使她得到溫柔的照顧,直到她恢復健康,而且盡力使她開始有德性的生 活。』約翰孫從這些事上所得到的,是人們對他的品格引起了不應有的疑惑,但他的給予是出於人類的同情心。
在文學史中,關於約翰孫的描述是最可愛的。在他自己窮困的日子,工作到黎明才能回家,他沿著河濱的馬路行走,一面將便士放在被棄的嬰兒與睡在門口無家可歸的流浪漢手中。霍金斯(Hawkins)論到有人問他怎麼忍受家裏住滿了『窮困與不配之人』的茲味,他回答說:『假使我不做,就沒有人會去幫助他們,我不能讓他們因為物質的缺乏而感到絕望。』若要有真正的施予,應是來自人內心愛的浪潮,是對上帝之愛的流露。
我們的耶穌基督自己就是完全施予的榜樣。保羅寫信給他在哥林多的朋友說:『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八9)我們的施予決不能出於冷酷,自以為犧牲的責任感;更不能為求得自我的榮耀和他人的稱譽。施捨必定要出於愛心自然的流露,耶穌基督既將自己給予我們,我們必須要像祂一樣地將自己給予別人。
在甚麼情形之下不要禱告(Ⅰ)(六5-8)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對禱告一事,比猶太國抱更崇高的理想了;也沒有一個宗教在次序的先後上,比猶太更為著重禱告的了。拉比們說:『祈禱是偉大的,勝於一切的善行。』拉比們論到家庭崇拜的美妙,有一句格說:『凡在他家中祈禱的,是用比鐵更堅強的圍牆去圍繞它。』拉比們唯一的遣憾,就是不能終日祈禱。
但在猶太人祈禱的習慣中也有一些錯誤。務要注意它們並不是猶太人祈禱所特有的錯誤,而是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產生的錯誤。特別要注意的是:這種情形惟有在把祈禱當作最嚴肅的事情的環境中才會發生。它們並不是疏忽的錯誤,而是誤用虔誠的過失。
(一)祈禱趨向形式代,每一個猶太人每天規定要作兩件事,第一是背誦(Shema),包括三段短的經文──申命記六4-9;十一13-21;民數記十五37-41。Shema是希伯來文『聽』的命令式,它是從『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上帝是獨一的主』,這一節經文所引伸出來的一個字,它是指整件事的中心。
每一個猶太人每日早晚,必須背誦全部Shema,時間愈早愈好,只要光線足以分辨青白;或拉比以利以謝(Rabbi Elierzer)所說分辨藍與綠的時候,就要開始背誦。不論在任何情況之下,必須在第三時間(third hour)即上午九時以及晚間九時以前,念這些經文。如果最後可能念Shema的時限已到,不論這個人在甚麼地方,或在家中,或在街上,或工作,或在會堂,他必須停止一切活動來念這幾段經文。
許多人喜愛Shema,以尊敬、崇拜,與愛心重複地念誦;但也有更多的人,隨意喃喃地亂說一通就算了。念Shema很可能成為一個無意義的重複的行動,只是喃喃地念誦如同念咒一樣,我們基督徒沒有資格來批評這件事,因為他們喃喃念誦的情形,也可能在我們的家庭謝飯禱告中發生。
每一個猶太人每天要作的第二種事是重複念他們稱為Shemone{h'esreh,就是十八的意思。其中包括有十八篇禱文,迄今仍為會堂崇拜中重要的部分。後來雖增加為十九篇禱文,但仍用舊名。其中的禱文多半很簡短,幾乎每一篇都十分可愛。
第十二篇禱文是:
『主啊!願你的憐憫臨到正直、謙卑的以色列眾長老,與各位教師;願恩惠臨到我們中間虔誠的陌生人,與我們每一位。賞賜凡誠實信靠你名的人,使我們在來世能與他們同蒙恩典,叫我們的盼望不至落空。主啊!感謝你,因你是忠實信徒的盼望與信賴。』
第五篇禱文:
『我們的父啊!帶領我們歸向你的律法;主啊!帶領我們回來服事你。帶領我們真實地悔改。主啊!感謝你,因你接受我們的懺悔。』
沒有一間教會有比Shemone{h'esreh更美的禱文。律法規定猶太人每天要背誦三次,早上、下午、晚上各一次。都是背誦同樣的禱文。虔誠的猶太人用敬愛崇拜的心情祈求;但也有許多人卻把這美麗的禱文當作公式化的套語。假使沒有時間,或者記不得背誦全部十八篇禱文,另有摘要可作代用。這樣,Shemone{h'esreh的重複念誦不過就跟念咒文一樣了。我們基督徒其實也沒有批評他們的資格,因為在許多場合之中,我們背誦主所教導我們的禱文時,也有同樣的情形。
在甚麼情形之下不要禱告(Ⅱ)
(六5-8)(續)
(二) 在猶太的崇拜儀文中,還有適合各種情形應用的禱文。人生中的每一件事,幾乎都有祈禱的公文。有餐前、餐後的祈禱;有關於光、火、閃電,看到新月、彗星、兩 水、風暴,眺望海、湖、河流,收到好消息,使用新傢具,進入或離開一個城市,也都有禱文。每一件事都有禱文,實很不錯,表示在人生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情, 都要帶到上帝的面前。
可 是正因為有那麼詳細規定的禱文,使得整個祈禱的系統成為公式化;自然的傾向就是熟背禱文,而絲毫沒有想到其中的意義,只不過是在某種場合喃喃重複罷了。偉 大的拉比們深知其中的弊病,並設法加以阻止。他們說:『假使一個人念禱文,彷彿做完一件固定的工作,那就不是祈禱。』『不要把祈禱當作是一項公式化的責 任;要把它當作是獲得上帝憐憫的一種謙卑的行為。』拉比以利以謝深感形式的危險,因此他每天做一篇新的禱文,使他的祈禱永遠保持新鮮。我們都知道這種危機 不單是存在猶太教;即使在崇拜以前的靜思與默禱,也可能以呆板的、儀式的形式結束。
(三) 而且,虔誠的猶太人還定出祈禱的時間。規定每天的第三、第六、第九個時間,也就是上午九點、正午十二點,下午三點,猶太人無論身在何處,到了這些時間一定 要祈禱。很清楚,這樣他可能真實地記念到上帝,也可能只是執行習慣性的形式。回教徒也有同樣的習俗。有一個故事論到有一個回教徒拔刀追趕並要殺死他的敵 人,這時候報告禱告的號令響了,他於是停下來,打開祈禱毯,跪下,儘快地念完他的禱文,然後再起來,繼續追殺仇敵。一個人一天三次記念上帝是一件可喜的 事,如果一天三次喃喃地念完禱文,卻絲毫也沒有想到上帝,就非常危險了。
(四) 還有一種傾向是把祈禱與固定的地點,尤其是會堂,相聯在一起。有些地方似乎與上帝特別接近是一件無可否認的事實;可是有些拉比竟說惟有在聖殿或會堂中的祈 禱才有效力。因此猶太人養成在祈禱的時間上聖殿去的習慣。在初期教會,甚至耶穌的門徒也有這種想法,我們使徒行傳三1念到彼得、約翰在祈禱的時間上聖殿去。
此傾向的危險就是人可能認為上帝被限止在某些神聖的所在,而忘記全地都是上帝的殿。最聰明的拉比見到這種危機,因此他們說:『上帝對以色列說:在你城市的會堂中祈禱,如會辦不到,可在田中祈禱,或在你中祈禱,或在你床上祈禱,或在你床上用心靈與上帝契合,並要保持靜默。』
任何制度一旦遭遇到困難,並不在於制度的本身,而在於使用制度的人。人可能使祈禱的制度成為崇拜的工具,也可能使之成為不經思想隨口念誦的信條。
(五)猶太人也有做長篇禱告的趨向,不單是猶太人有這種情形,十八世紀蘇格蘭的崇拜,這種崇拜越長就表示越虔敬。在這種蘇格蘭式的崇拜聚會中,長達一小時一節一節地講解聖經,一篇證道又長達一小時。祈禱冗長而且是無準備的。馬克斯威爾博士(Dr. W. D. Maxwell)寫道:『禱告之有效,是由於它的熱忱與流暢,也以長度而定。』拉比利未說:『誰的禱告長,就蒙垂聽。』另一句格言說:『義人隨時發出長的祈禱,都蒙垂聽。』
直到如今,仍有一種下意識的觀念,認為一個人若以夠長的時間敲上帝的門,祂就會回答,也可以說上帝被煩擾得不得不來聽。最聰明的拉比也感到這種危機,有一位說:『禁止用冗長的話讚美聖者。詩篇說:『誰能傳說耶和華的大能,誰能表明祂一切的美德。』(詩一○六2)只有那「能」傳說耶和華大能及表明祂一切美德的人,配用冗長的話去讚美,但無人「能」』。『願人在上帝面前的話語短少,如經上說:「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開口,也不可心急發言,因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下,所以你的話語要寡少?」(傳五1-2)』『最好的崇拜在乎保持緘默。』多話與虔敬,信口開河與熱心,時常容易混淆在一起,許多猶太人犯了這種錯誤。
在甚麼情形之下不要禱告(Ⅲ)(六5-8)(續)
(六) 猶太人像其他的東方人一樣,他們輕易使用和過份使用重複的形式。東方人有一種無限止地重複一句話、或一個調子使自己催眠的習慣。在列王紀上十八章廿六節, 我們念到巴力的先知如何用了半天的工夫呼喊:『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九章卅四節,我們念到以弗所城的暴民,足足用兩小時的時間,喊疬說: 『大哉!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啊!』回教徒也是連續數小時重複地念神聖的音節HE,繞疬圈子奔跑,直到把自己弄得心醉神迷,最後精疲力竭毫無知覺地倒在地下。猶太人則用Shema的方式;用禱告來代替一種自我催眠。
猶太人另有一種重複禱告的方式,就是在禱告中把每一樣對上帝的稱呼與形容詞堆砌起來。有一則著名的禱文這樣開始。
『願恩惠、稱讚、榮耀、高貴、頌揚、尊榮、讚美、頌讚歸與聖者的名。』
有一則猶太人的禱文,一開始就用十六個形容詞來描述上帝的名字;這完全是在賣弄詞語。當一個人開始重視禱告的方式而不是禱告的內容,他的禱告就只是在口頭上。
(七) 耶穌指出猶太人在禱告中的最後一種錯誤,就是要別人看見他們在禱告。猶太人的禱告制度,使他們十分容易虛張聲勢地禱告。他們伸出雙臂,手掌向上,低下頭, 站疬祈禱,而且必須在上午九點,中午十二點,下午三點做禱告。不論在甚麼地方,只要是到了鐘點,就必須要禱告。一個人很容易預計在這些時間,在匆忙街道的 角落,或在擁擠的市場出現,讓所有的人看見他的虔誠;一個人也很容易在祈禱時,停在進入會堂的最高一級階梯上,獻上冗長,誇耀性的禱告,叫所有的人羨慕他 的極度虔誠,這很容易使全世界看到他在表演禱告。
最 聰明的猶太拉比充份了解這一點,並且絲毫不留餘地的定這種態度為有罪。『假冒為善的人帶給世界忿怒,他的祈禱不蒙垂聽。』『四種人不能看見上帝的榮面── 嘲弄者、偽善者、說謊者、毀謗者。』拉比說,人的心若不與祈禱一致,就根本不能祈禱。他們規定一個完全的禱告,在事前必須有一小時個人的準備,事後並有一 小時的默想。但是假使一個人有驕傲的心,猶太人的律法制度的確會造成他去虛張聲勢。
為了使禱告有效,耶穌已經規定了祈禱的兩大規則:
(一)祂堅持所有真實的祈禱必須獻給上帝。祂批評人的過失,就是向人禱告,而不是向上帝禱告。一位偉大的傳道人,一次評論在波士頓(Boston)教堂所獻上的華麗而精緻的禱告為:『獻給波士頓最流暢的禱告』。祈禱的人所關心的是他給予聽眾的印象,而不是與上帝的交通。不論在公眾面前,或在私禱之中,人的心中只有上帝,不應有其他的雜念和慾望。
(二) 祂堅決主張我們一定要常常記得,我們禱告的對象是一位滿有慈愛的上帝,祂比禱告的人更願意回答我們的祈求。我們不必將祂的恩賜與恩典與祂自己分開。我們不 是來到一位必須用甜言勸誘,或不停地敲門才能得到回答的上帝面前;我們是來到一位樂意施恩的上帝面前。我們只要記住進件事,就足以使我們來到上帝面前,將 我們的內心的願望向祂傾吐,且說『願你的旨意成全』。
門徒的祈禱(六9-15)
在我們詳細查考主禱文以前,一定要記得一些普通的事實:
首先我們要記得,這是耶穌教導門徒們的禱告。馬太和路加在這一點上說得很清楚,馬太把門徒當作整個登山寶訓的承受者(太五61)。路加則告訴我們,耶穌教導這個祈禱,是由於一位門徒的請求(路十一1)。所以第一件與主禱文有關,應當記得的是:這是一個做門徒的人纔能夠做的禱告;惟有那委身於耶穌基督,立誓跟隨主的人,才能使這篇禱文產生意義。
主 禱文並不是一篇兒童的禱文,其實它對於一個孩子並沒有多大的意義;主禱文並非有些人所稱的家庭用的禱文,除非那家庭是指教會的大家庭。主禱文確是特別為門 徒而提出的,惟有在門徒的嘴唇中,才能使這禱文發生充份的意義。換句話來說,一個人要懂得他所禱告的是甚麼,才能用主禱文來禱告,倘若他還沒有進入門徒的 關係,就無法知道其中的意義。
我們必須注意主禱文中祈求的次序。頭三個祈求與上帝和上帝的榮耀有關,其次的三個祈求與我們的需要和每日必需品有關。這就是說,首先要把最崇高的地位獻給上帝,惟有如此,我們才能轉過來提出我們自己的需要和願望;惟有將特殊的地位給了上帝,萬物才能各就其位。禱告決不是勉強要使上帝的意思符合我們的意思,而且隨時想要使我們的意思符合上帝的旨意。
第二部分的禱告與我們的需要和必需品有關,是彼此一致的。它論到人的三種基本需要,以及人行動的三種時刻。第一祈求飲食,就是維持生命的必需品,也就是把現在的需要帶到上帝的寶座面前。第二,祈求饒恕,就是把過去帶到上帝面前,懇求上帝賜下赦罪的恩典。第三,在試探中祈求幫助,也就是把將來交託在上帝手中。在這三個簡短祈求之中,耶穌教導我們把現在,過去和將來一概帶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
這不僅是一個謹慎地將我們整個生命放在上帝面前的禱告;也是把整個上帝帶進我們生命之中的禱告。當我們祈求飲食來維持我們在地上的生命的,我們的祈求即刻使我們想到上帝是父親,是一切生命的創造和維持者;當我們祈求饒恕,我們即刻想到上帝之子,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當我們祈求在末來試探中將得到的幫助,我們即刻想到聖靈,祂是我們在路途中的安慰者、堅強者、光照者、引導者與保護者。
主禱文短短的第二部分,在最令人驚異的方式之下,把現在、過去、將來,整個人生,帶到具有一切豐盛的聖父、聖子、聖靈面前。耶穌在主禱文教導我們把整個的生命,整個的帶到上帝面前;並將整個的上帝,整個的帶到生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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